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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民行益课】这些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请查收

时间:2026-01-12 08:57:3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是每个组织和个人的法定义务。任何非法猎捕、运输、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不仅构成刑事犯罪,也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那么野生动物有哪些?该如何保护野生动物呢?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快随着检察官一起来看看吧!



一、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范围


我国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主要依据国家发布的不同保护名录确认各类野生动物的保护等级。列入三类名录中的野生动物受到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基于上述法律文件,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指我国特有或极度濒危的物种。例如:大熊猫、金丝猴、雪豹、东北虎、朱鹮、中华鲟、白鳍豚等。

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指数量较少或面临较大生存威胁的物种。例如:小熊猫、岩羊、猞猁、鹅喉羚、马鹿(仅限野外种群)等。

2.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由各省级政府确定,保护那些在本地区具有重要生态或经济价值,但未列入国家名录的物种。例如甘肃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狍、大白鹭、果子狸、黄河雅罗鱼、条纹正钳蝎等。

3.“三有保护动物

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这是一个庞大的类别,涵盖了众多常见的野生动物。例如:刺猬、黄鼬、松鼠、灰尾兔、石鸡、绿翅鸭、雪鸽等。



二、常见的违法行为

一是非法猎捕,比如使用粘网、铁夹、毒饵等工具捕捉野生动物,或在禁猎区、禁猎期开展捕猎活动;

二是非法交易,包括线上线下售卖野生动物活体、死体,以及其制品;

三是非法食用,即使是他人赠送的野生动物,食用也可能触犯法律;

四是破坏栖息地,比如在野生动物重要生存区域非法采矿、砍伐,影响其生存环境。


三、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非法猎捕、杀害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根据野生动物的保护等级、猎杀地点、时间及使用的工具、方法,可能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或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

2.民事赔偿+生态修复:上述违法行为,不仅破坏了生态平衡,也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生态修复等相关费用。


四、成为野生动物的守护者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在此提醒您:

1.拒绝捕猎与食用:坚决不捕猎、不杀害、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摒弃“野味”陋习。

2.规范放生行为:不擅自放生外来物种或未经科学评估的动物,避免对本地生态造成破坏。确需放生,应咨询林业部门。

3.安全救助与报告: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请勿自行处理,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联系林业部门或公安机关。

4.积极提供线索:若发现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