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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骗子招数在不停更新,你out了吗?

时间:2020-11-18 10:30:4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案情摘要:

    2019年6月至20201月期间,姚某某通过向被害人订购装修材料为由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并与被害人签订订购合同,当被害人向其索要定金时,姚某某则谎称自己没有带银行卡,需要将被害人的POS机拿走之后刷卡支付定金,被害人便将自己的POS机交给姚某某。次日,姚某某通过微信向被害人发送一张经过P图软件伪造的使用被害人的POS机刷卡的小票图片,图片显示的金额多于被害人索要的定金的数额,被害人看到小票之后就以为姚某某已经使用自己的POS机刷卡,姚某某之后便称多刷了些钱,让被害人将多余钱给他转过去,被害人便信以为真将姚某某多刷的钱款转账给姚某某。次日被害人并未收到姚某某所称刷卡金额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姚某某却失去联系逃之夭夭。

释法说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本罪的主观要件要求行为人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这也是本罪区别与民事借贷的重要方面,前者要求行为在取得被害人钱款时即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在取得钱款后具有逃避偿还的客观行为,后者则表现为行为人取得被害人钱款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后因其他原因无法归还;本罪的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使用骗术,即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信以为真,“自愿地”交出财物的行为。此要件也是诈骗罪与盗窃、抢劫等其他侵财类案件的本质区别,前者是被害人信以为真自愿交付财物给行为人,后者是被害人不知情或者被迫交出财物。

    本案中姚某某诈骗的对象多是从事装修行业的人,通过所谓的“订货”协议取得对方的信任进行诈骗,以采取拿走被害人POS机刷卡付定金为由,运用网上P图软件更改刷卡小票金额,欺骗被害人将多刷款额转给自己的方法向多名被害人骗取钱财,已经达到数额巨大的情形。对于被害人来说被骗现金无法追回,姚某某所订货物积压闲置,对其经营造成极大的影响,给社会经济发展增添了不稳定因素;对姚某某来说面临的将是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牢狱之灾;社会层面来讲,姚某某的行为增加了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感,对建立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到了负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