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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0-08-20 15:52:3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19年度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金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和金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金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和金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区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2.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工作。

3.负责对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4.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5.开展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对同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审判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法律规定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名誉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

6.负责受理向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承办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7.负责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我院现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我院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我院无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表格附件1,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668.0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78万元、下降8.5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将2018年度结转的204.61万元做了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46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94万元,下降10.68%,主要原因是2019年转隶人员工资转出,故省财政厅未拨付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交通补贴、绩效奖金、加班补助等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3.99万元,占79.54%;其他收入 299.46万元,占20.46%。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04.61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432.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8.01万元,下降11.60%,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出年初结转和结余20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4.15万元,占75.70%;项目支出348.08万元,占24.3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68.5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9.82万元,增长14.17%。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公用经费、社保缴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和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纳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61万元,增长13.94%。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出年初结转和结余204.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985.92万元,占87.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4万元,下降0.10%,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减少,经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2.13万元,占5.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6万元,下降17.15%,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减少,经费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40.75万元,占3.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住房保障支出43.97万元,占3.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9.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0.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21万元,下降12.87%,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49.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45万元,增长55.89%,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业务范围扩大,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劳务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1.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9万元,增长87.49%,主要原因是在追加政府采购预算及资产配置预算时,申请报废更新了3台执法执勤用车,本年度购置3辆执法执勤用车价值合计为64.2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7.16万元,增长557.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3辆执法执勤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无该类业务及费用产生。

公务用车购置费64.2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执法执勤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28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4.2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编报2019年预算时,我院公务用车为满编状态,待报废车辆的处置流程尚不明确,故未填列公务用车购置费的预算金额。2019年5月财政厅批复了车辆报废的申请后,我院在2019年的政府采购预算及资产配置预算时分别申报购置3台执法执勤车辆,申报金额为5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7.16万元,增长457.49%,主要原因是实际购置裸车金额为53.94万元,车辆购置税、喷漆费等一系列装饰费用共10.34万元,总计64.28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修,出差时的燃油费、车辆保险及检测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44万元,下降57.17%,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88万元,增长19.62%,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费用及外出办案较多。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上级业务部门来我院进行调研和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接待。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3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咨询费、手续费、劳务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取暖费、培训费、维修(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45万元,增长55.89%,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各项费用较上年增长较大。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44万元,下降96.71%,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0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45.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5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95.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58%。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办案所需各类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现将本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共组织对2019 年度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5.89%。其中:其中: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综合业务保障经费2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自评表》详见附件)

2.部门负责管理的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共组织对2019 年度1个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8万元。(《自评表》详见附件)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预算支出 1432.23万元,自评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批复数1146.57万元,实际支出1432.23万元,执行率124.91%,全部执行。圆满完成绩效目标任务,完成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按照国指单位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