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检行合力共护多彩甘肃”新闻发布会上,甘肃省检察院发布6件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金川区检察院办理的毛某甲等人非法猎捕、杀害、出售、收购、运输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

野生动物作为大自然的一部分,对于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金川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对于保持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作用,立足检察职能,在办案实践中就运用公益诉讼保护野生动物进行有益探索,以“刑事追诉+民事赔偿”的方式集中办理了多起保护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最大限度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有力提升了野生动物保护的法治化水平。事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祁连山野生动物资源 打击保护司法合力 连带赔偿责任
【要旨】祁连山是我国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检察机关在办理破坏祁连山野生动物资源刑事犯罪过程中,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与保护合力,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共同保护生态资源。
【基本案情】2016年11月,毛某甲、毛某乙分别以现金11500元、12000元从民乐县南丰乡玉带村白某某处购买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雪豹2只,拉至永昌县处理。2017年8月,毛某甲携带自制步枪驾车到祁连山花草滩牧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岩羊1只,后以800元的价格卖给倪某某。2018年1月至3月期间,毛某甲单独或分别伙同倪某某、赵某某、宋某某到祁连山北湾牧区通过架设电网或者使用自制步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马鹿3只。经宁夏绿森源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的野生动物价值进行鉴定,雪豹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一级野生动物,每只估价500000元;岩羊、马鹿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二级野生动物,岩羊每只估价25000元、马鹿每只估价15000元;涉案的野生动物估价共计1070000元。非法猎捕、杀害、出售、收购、运输雪豹、岩羊、马鹿的行为不仅造成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和影响该物种的保护,同时损害了生物多样性、破坏生态平衡。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金川区院”)在办理毛某甲等人非法猎捕、杀害、出售、收购、运输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时,对毛某甲等人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并积极与侦查机关进行沟通对接,联合召开案件分析座谈会,围绕猎杀数量、种类、获利情况等案件证据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指导侦查机关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野生动物属性及价值进行鉴定,确定了赔偿标准和诉讼主张。在提起刑事公诉时,依法向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毛某甲、白某某等6人分别共同连带赔偿猎捕、杀害、出售、收购、运输雪豹2只、马鹿3只、岩羊1只价值共计1070000元及鉴定费15000元。金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毛某甲等6人一年二个月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支持了检察机关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人不服上诉,被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典型意义】在办理该案中,围绕祁连山生态保护问题,金川区院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及时移送线索、互通案情;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的沟通衔接,侦查机关及时补充了生态损害鉴定意见,人民法院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求,让违法者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连带赔偿责任。该案的成功办理对警示和教育犯罪分子、提升人民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助推祁连山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构筑祁连山生态安全屏障作出了检察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