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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五周年】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筑牢食药安全司法屏障

时间:2022-11-09 09:44:5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公益诉讼

五周年

 

五年来,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为导向,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监督活动,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工作质效,以法治方式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件,占全部公益诉讼案件的21.2%,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1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份,民事公益诉讼案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件。

 

(一)紧盯中小学生食品安全,让“小饭桌”变成“放心桌”。青少年饮食安全,直接关系祖国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金川区检察院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将校园周边“小饭桌”的饮食安全作为监督重点,对部分“小饭桌”存在未按规定公示食品经营登记许可证明、未严格遵守索票索证制度、操作间卫生条件差等问题进行精准监督,向监管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检查小饭桌30多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2份,集体约谈“小饭桌”经营者60余人(次)。在积极抓好个案办理的同时注重向类案监督拓展,力求通过“点”上的解决推动“面”上的规范,结合办案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对策,形成题为《加快“小饭桌”制度建设,促进“小饭桌”有法可依》的书面调研报告,向区委和市检察院报告的同时,呈请市人大代表以建议形式形成议案提交市人代会,推动了《金昌市校外托餐场所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规范了金昌市“小饭桌”行业健康发展,真正让“小饭桌”变成“放心桌”。

 

 

 

 

 

(二)聚焦网络餐饮,守护“线上”食品安全。网络餐饮方便快捷,违规行为也日益凸显,为保证“线上”食品安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金川区检察院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存在的未在网上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信息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已过期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2份。督促监管单位加大对网络购餐渠道,特别是大众点评好、消费人群广、使用频率高的网络餐饮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监督网络餐饮平台加强行业自律,以诉前检察建议促进餐饮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填补食品安全最后一公里的漏洞,让消费者“点的放心,吃的安心”,保障网络餐饮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三)加强食品源头监督,积极服务民生民利。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及金昌市永鑫消毒餐具中心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督促监管部门以工作提醒约谈、开展专项整治、从业人员集中培训、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等多种方式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治,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建议市场监管部门扩大监督范围,将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食品夜市小摊点纳入监管范围。针对金川区广州路夜市小摊点卫生环境差及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向监管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督促其规范夜市小摊点的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严格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小切口保障大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活动及规范“小诊所”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走访“小诊所”20家,“大药房”19家,向监管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并积极跟进监督,重点对诉前检察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检察建议“掷地有声”,问题整改“不走过场”。对金川区长泰农贸集市、武威路农贸集市流动售药地摊的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监督监管单位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卖药行为,规范用药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走访排查辖区18家农资经营店,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全面整治农资经营店农药经营购销台账记录不完整、销售过期种子和过期农药、农药与农作物种子等与其他商品混放等经营不规范问题,依法保护农作物种子质量安全,为种子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