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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检察公益诉讼再发力 筑牢药品安全保护屏障​

时间:2021-12-15 10:33:1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检察公益诉讼再发力 筑牢药品安全保护屏障

 

今年以来,金川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聚焦辖区“小诊所”及“大药房”药品安全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检查监督活动及规范“小诊所”专项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切实推动学习教育成果的转化,为金川区药品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1. 以组织力量保障责任落实。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金川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成立办案专班,积极联合金川区市场监管局及金川区卫生健康局,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小诊所”及“大药房”的监督检查行动,已走访“小诊所”20家,“大药房”19家,通过实地走访、现场查看及填写专项检查排查表和调查取证表的方式,重点督查了“小诊所”“大药房”是否违规出售处方药、执业药师不在岗是否明示等。同时,对药品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是否未办理健康证或进行相关健康(传染病)体检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并针对检查问题,填写了《金昌检察机关规范“小诊所”专项检查排查表》及《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调查取证表》,确保此次专监督活动开展有序。

    二、以公开听证夯实监督实效。为更好的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金川区检察院依照相关规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政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全市首例食药领域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相关行政单位负责人对检察机关指出的问题全部进行了认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本次听证给予了充分肯定。此次公开听证充分发挥了落实司法为民、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作用,既是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对有效服务和保障大局的有益探索,也是凝聚行政与司法合力的有效实践,为进一步净化金川区药品市场环境奠定了群众基础。

    三、以检察建议促进整改落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金川区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一是建议相关行政单位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小诊所”及“大药房”药品安全问题的监督检查,并督促药品经营场所积极整改;二是建议相关行政单位常态化开展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升群众药品安全法律意识,提高诊所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规范药品安全管理,为市民营造安全放心的药品市场环境。截止目前,针对辖区“小诊所”及“大药房”存在问题,已立案4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均已采纳并回复,药品安全存在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此次专项监督活动的开展,是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联合保障药品安全的新模式的探索,有效规范了辖区药品安全领域的经营行为。下一步,金川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足本地实际,加强与相关行政单位的沟通协作,持续推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落地,坚决打好食药领域损害公益问题的攻坚战、持久战,以实际工作成效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供更有力的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