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川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对建设工程扬尘污染进行专项监督,推动全区扬尘污染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为深化检察公益诉讼提供了有益的探索。
案情回顾
案例一
本辖区某地块在出让后尚未开工建设,场地内集中堆放的沙土方裸露,未采取覆盖措施,导致扬尘四起,影响人居环境和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整改前后照片
案例二
本辖区某施工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存在未设置进出车辆冲洗设备、施工车辆带泥上路行驶、土方施工作业未采取喷雾降尘措施、项目施工现场未做围栏、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等没有采取硬化处理措施、周边马路、人行道路落覆扬尘等问题。
整改前后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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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本辖区某小区裸露的土方没有及时防尘覆盖,导致扬尘大量产生,空气被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破坏了社会公众清洁优美、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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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根据调查情况,严格贯彻《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立即与相关行政部门执法部门沟通,针对扬尘违法点多、影响面广、受害者众的特点,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要求各建设单位立即整改。并依法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及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运输车辆扬尘污染情况的监管,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截止目前,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已及时对整改情况开展了现场复查,对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排查监管,上述项目工程均已采取有效措施防尘降尘,尘土飞扬的景象不再显现。检察建议均已落实到位,并取得了良好效果,扬尘污染情况已得到了有效治理。
下一步,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排查,全面加强扬尘防控,不断完善区域联动执法,各部门间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长效机制,并提出整体性对策建议,确保扬尘防治措施落到实处,从源头上进行管控。共筑共赢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打造行政与检察协同治理扬尘污染的工作合力,共同促进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为美丽金昌建设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
空气污染不是小事,扬尘污染刻不容缓。扬尘是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气环境中,作为地面尘土,在风力、人为带动下,进入大气变成开放性污染源。特别是金川区处于西北内陆地区,降水稀少,气候干旱,风沙较大,扬尘污染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粉尘是雾霾的主要成分,上述建设工地施工产生的扬尘对金川区空气质量造成较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