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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金川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评为全市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

时间:2024-04-08 21:52: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  热烈祝贺  •

金川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被评为全市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

 

 

 

 

 

金川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要负责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2022年,第一检察部获评金川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近年来,第一检察部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秉持多措并举化解理念,全面促进矛盾纠纷化解。认真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7%以上,积极推行公开听证制度,促进刑事和解,主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发放司法救助金近三十万元,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消弭社会戾气,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坐诊”为“出诊”,依法依规化解信访难题。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建立检察官进街道、进社区常态化巡访机制,以领导包案、检察官巡访推动信访案件办结在基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共接待群众来访二百余件次,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息诉罢访

三是全方位精准施策,实现由事后化解到事前预防。创新宣传形式,推进普法“八进”,金川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累计接待学生、家长、教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超过三千余人,被评为“全市首批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用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十八份,推动从源头防范违法犯罪反复多发、从源头防范化解矛盾纠纷,为社会治理开“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