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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工作回顾】聚焦服务大局 以高度检察自觉保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12-22 22:29:1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2年度

工作回顾

六项重点工作

 

2022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在服务中心大局、践行司法为民中坚守初心,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中担当使命,各项工作有效推进、稳步发展。

 

 

持续深化“六项重点工作”,在服务保障民生中彰显检察担当。

 

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扛起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政治责任。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犯罪。认真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办理涉黑恶案件。突出打击涉税、涉养老诈骗犯罪。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始终,追赃挽损率达到62.96%,同比上升48.38%。

 

召开全院大会传达落实国家安全观

 

应急处突演练

 

努力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合规改革,成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依法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扎实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拓展年专项活动,院领导带头,员额检察官“一对一”经常性联系民营企业25家,用心用情为企业保驾护航。

 

常态化、定点联系企业

积极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围绕文明乡村治理,开展农业生产、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农村“白色污染”、秸秆焚烧等面源污染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认真整改并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余次,清理废旧农膜100余吨。紧盯种子、农药质量及包装废弃物处置隐患,督促农业行政部门排查农资经营店18家,针对销售过期种子农药、购销台账不完整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

 

焚烧秸秆

 

“白色污染”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着力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聚焦黑臭水体、固体废物、尾矿污染等问题,依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坚持“以监督促保护,以办案促治理”,针对某采砂企业在金川河荒毛墩段河道内设置洗砂蓄水池,随意堆放砂料、弃渣等破坏河道问题,建议相关行政部门督促企业投资200余万元进行恢复治理,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检察长查看河道采砂整改

 

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 。时刻关注人民群众“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依法办理城市窨井盖安全监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针对路面窨井盖移位、破损、缺失等安全隐患,制发检察建议并督促完成整治。树牢“办信就是办民生”理念,将每月5日、15日、25日确定为公开接访日,检察长、副检察长轮流接访、带头办信,55件群众信访全部按照“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办理。健全司法救助协作机制,依法优先办理并发放救助金1.18万元,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群众燃眉之急。

 

接待来访群众

深度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向上级检察院移送司法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线索。开展“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专项治理行动,与公安交警部门、社区等建立“醉驾”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促进社会和谐。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完成首届31名检察听证员聘任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在全省基层检察机关中率先落实听证员履职补助政策,有关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通报表扬。坚持“应听尽听”,检察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有关工作经验被甘肃法治报、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刊登。

 

检察公开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