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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学习型”检委会 赋能质量建设年

时间:2022-12-19 20:00:1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检委会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促进集体学习常态化、制度化,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聚焦最高检重点工作内容,紧紧围绕“质量建设年”的各项业务指标,组织集中学习了新法新规、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政策文件等各类业务内容。2022年共组织7次集体学习,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甘肃省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典型案例》、《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第三批)》,以及最高检第四十一批指导性案例等多项内容,学习内容丰富全面,覆盖各业务条线,有效促进检委会学习走深走实,确保学得到、用得到,学用结合,互促互进。通过多项举措,努力发挥检委会的参谋咨询职能,提高检察委员会议事议案决策水平。

一是形成学习机制。要把集体学习作为提高检委会议事议案决策水平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将检察委员会学习与检察委员会例会制度相结合,无案件、事项上会需求则安排集体学习,保证集体学习制度的有效落实。坚持集体学与自学相结合,结合形势特点、工作重点和办案难点,组织检委会委员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与司法业务密切相关内容的学习,努力解决“本领恐慌”问题。

二是增强学习意识。充分领悟检察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将检委会集体学习作为提高委员素能的重要抓手,增强学习的自觉性,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不断提高委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同时,充分发挥检委会学习的带头作用,带动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加强学习,结合在检察办案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讨论,推动全院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队伍整体专业化水平,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统筹学习内容。法律政策研究组及时收集整理新出台、新修改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作为学习重点,及时组织检委会开展学习,必要时组织检委会委员和业务骨干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学习、开展讨论,进一步强化对业务工作的实践指导。

四是推动学习成果转化高效化。要在狠抓学用结合上下功夫,通过开展专题学习、业务骨干领学和深入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更新司法理念,破除惯性思维,提高专业能力,增强专业本领。充分利用发挥“在用中学、在学中用”和“随案学习”的良好机制,将工作与学习有效融合,对照先进办案经验深入查问题、抓整改,用学习成效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委员的整体素质,提高检委会决策能力和议事议案水平。

下一步,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将锚定新形势下检委会工作重点,紧紧围绕质量建设年的各项业务指标,继续坚持检委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提升检委会工作的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发挥检委会在司法办案中决策、监督、指导作用,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