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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检察院对金川区检察院核心业务数据完成情况和“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检务督察

时间:2021-12-03 09:37: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金昌市检察院对金川区检察院核心业务数据完成情况和“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检务督察

122日,金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柴红霞、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处负责人王永茂等一行,深入金川区检察院对核心业务数据完成情况和“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检务督察。

督查组查阅了核心业务数据台账等相关资料,听取了金川区检察院关于核心业务数据完成情况和“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题汇报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对核心业务数据完成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交流座谈会。

柴红霞指出:在最后一个月时间里,要围绕核心业务数据,年初亮点工作和各项目标任务,调整精力和重点,锻长板、补短板、固底板,提升部分数据指标。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逢问必录”,确保记录报告高质高效,二是进一步明确填报范围,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准确掌握应当填报的“九种情形”,讲究客观实际;三是进一步落实填报责任,把填报差距缩到最小,开展制度再宣传再通报,四是进一步强化院领导的填报带头作用,层层传导压力,以上率下、各负其责,共同把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提升这项工作做细做好;五是进一步落实督导和检查工作,要组织进行“三个规定”填报“回头看”工作,纪检组要主动跟进监督,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助力填报工作的落实;六是进一步加强填报台账管理和数据保密工作。

金川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旭运代表区院党组作了表态发言,区检察将以此次检务督察和工作督导为契机,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加强对《甘肃省检察机关“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规范性审查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甘检发办字〔202135号)文件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提升“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要提升填报质效,既要“逢问必录”,又要严把“不应当填报”的审核关口,决不出现“凑数填报”,确保案卡填录及时准确、生成数据精准无误、数据质量逐步提升;三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建立完善针对业务数据质量问题进行责任追究、惩戒的相关体制机制,真正抓好数据质量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