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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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卖卡获利悔断肠 轻信“刷单”泪两行

时间:2022-05-13 10:27:4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网络刷单

诈骗升级!

 

相信有不少小伙伴,都看到过这样的信息:“无担保、低利息的贷款”“招募双十一刷单的人,每单都有佣金”,你有没有心动过?小心!这就是电信网络诈骗!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就是因为电话卡、银行卡的管理失控,作为个人信用标志的银行卡、电话卡被当作商品在网上倒卖的现象屡见不鲜,因为犯罪分子实施电信诈骗、开设赌博网站、洗钱等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均需要使用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的支付结算。

随着通讯、金融行业实名制政策的落地,犯罪分子为了规避公安机关的调查,只能购买他人实名登记的银行卡、手机号码卡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因此,你高价出售的银行卡,就很可能会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诈骗、开设网络赌场等信息网络犯罪,而你也将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在我们办理的案件中,不少都是因涉世未深被犯罪分子蛊惑成为“卡贩子”的在校大学生、务工青年,十分令人痛心。这些人为了蝇头小利就将自己名下的卡出售给犯罪分子,他们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我只是将卡卖给别人,自己本身既没有坑蒙拐骗,也没有偷摸抢夺。但是,殊不知这样的行为也将给自己招来牢狱之灾。

金川区检察院案件

 

2021年10月至11月间,李某某听朋友说提供银行卡给他人转账操作即可获取收益且没什么风险,李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六次将自己名下5张银行卡及支付密码、1张手机卡提供给洗钱团伙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支付结算,并从中获利2万余元。与此同时,家住金昌市金川区的被害人吴女士轻信网络刷单能挣钱,在网络刷了几单之后,被诱骗下载注册了号称“专业刷单”的软件、“帮上市公司刷单”的平台,许诺投资后可赚取丰厚的佣金。吴女士一步步落入圈套并进行入金投资,其辛苦挣来的34万余元全部流入了李某某的银行账户中,最终如石沉大海,一去不返。经查证,李某某提供的5张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关联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3起,涉及电信网络诈骗资金67万余元,支付结算金额累计500余万元。

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某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李某某最终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组织召开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决定采取打击、整治、惩戒三大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

“断卡行动”要断的主要是两种卡,包括手机卡和银行卡。通过斩断电话卡、银行卡的买卖链条,从源头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犯罪团伙经常招募在校学生、务工人员或闲散人士办理银行卡、注册营业执照、滥开对公账户进行售卖,而后成为诈骗钱团伙接收、转移赃款的户头。

 

检察官提醒:一是自觉增强法治意识,珍惜自己的信用,不要为蝇头小利而被骗子利用,造成自身无法承担的严重后果。二是深刻认识网络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任何要求垫资的网络刷单都是诈骗,遇到“刷单”“刷信誉”“刷信用”的网络兼职广告时,牢记“不听,不信、不转账”的三不原则,护好自己的“钱袋子”。三是遭遇诈骗要立即报警,并将对方的QQ、微信、电话号码、聊天记录等留存提交给公安机关挽回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