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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注意!持有“罂粟”种子也可能构成犯罪哦!

时间:2023-06-28 10:25:1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

 

捡到一颗罂粟种子该怎么办呢,也应该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自己持有将可能触犯法律哦,我们来看下面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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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22年4月28日,公安机关民警在被告人杨某家中及其经营的养鸡场内共查获3包罂粟果实,经称量罂粟种子共计1656.29克。经鉴定,被查获的种子未经灭活,具有活力。

 

检察机关认为,杨某非法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种子,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示

 

罂粟大家都不陌生,花朵五彩缤纷,茎株亭亭玉立,是很美的植物,但其果实上提取的汁液可以加工鸦片、吗啡、海洛因,是重要的毒品原材料,因此,罂粟成为世界上毒品的重要根源,也被成为“恶之花”。生活中,有些人用罂粟壳治病,有人用来作调味品,有的人心存侥幸在花园种植用以观赏,这些行为都有可能触犯法律。广大群众要提高辨别能力,发现身边有人种植或者持有,应立即举报;自己不慎持有或种植,也应当主动上交或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清除植株;同时也要强化法治观念,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切莫以身试法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最终害人害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数量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