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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高擎利剑除黑恶 正本清源保安宁

时间:2021-12-09 09:09: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高擎利剑除黑恶  正本清源保安宁

 

    扫黑务净,除恶务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区上级检察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职尽责,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公正司法,以“零容忍”的态度深挖彻查,扎实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开展。

一、强化政治自觉,夯实责任担当

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每月至少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确立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其他班子成员要通力协作的原则,组建了检察长或者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涉黑涉恶案件专门办案组,制定印发了专项斗争实施意见、方案等文件80余份,健全完善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机制等。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面开展扫黑除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6次,摸排2015年以来受理案件、来信来访、举报线索等7210件,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案件线索72件(其中涉黑涉恶线索59件,涉“保护伞”线索13件)。金川区检察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高位推进、高频调度推动,通过主动向上级请示汇报,领导班子成员靠前指挥并亲自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做好宣传统筹、强化督导考核等推动专项斗争持续健康发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筑牢法律根基

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制度化、常态化要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干警职工常态化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政策、知识。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全年通过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180余条,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52场次,法制讲座6场次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2场次,累计悬挂横幅40余条,发放宣传单4万余份,拍摄了《扫黑除恶—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在行动》专题宣传片,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精神,把目光投向全区社会治理的大背景,既担当起打击犯罪的职能,又肩负起综治维稳的责任全面调动社会各界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利用一切活动一切时间,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政策,发动群众凝聚舆论震慑最大“公约数”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认同感和参与度

三、深化“六清”行动,坚持深挖彻查

深化涉黑涉恶案件“过筛”行动,紧盯有价值的线索不放,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同步上案、专班专办等有效做法,推动案件一查到底。同时坚持“刀刃向内”,严格落实党员干部不信教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制,进一步深入排查单位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办案人员涉黑涉恶及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以及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线索,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内部“伞网清除”。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用足用好“检察建议”,督促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社会治安、市场监管、金融放贷、工程建设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乱点乱象进行再排查再梳理;依托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结合“以案促治、以案促建”行动,针对涉黑涉恶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梳理行业监管、基层治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落实“一案一建议”要求,及时提出高质量、精准化检察建议,有效推动行业监管部门扎实履职,截至目前,共发出检察建议4案6份,检察建议均被采纳。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研究黑恶势力涉足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进一步健全黑恶势力线索发现移交、行业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促进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构建完善协同联动的治理体系。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性工作机制,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不断巩固扫黑除恶工作质效。

四、精准打击惩治,确保案件质量着力把关提质,“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把提前介入关、审查逮捕关、审查起诉关,严格审查、准确认定,“不拔高、不降格、不走偏”。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共受理提请批准涉黑涉恶犯罪12件47人,审查后批准逮捕9件34人,不批准逮捕1件9人。对省市院扫黑办移交、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坚持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带头办理,确保案件质效。发挥领导干部办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头雁”作用,检察长带头办理了苏某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宿某某等14人恶势力集团开设赌场案。“落实捕诉一体”,统筹调配办案力量,确保每个案件一个专班。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移送起诉的案件,不纠缠细枝末节,优化审查方式,严把证据关;对所有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案件,从严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和打财断血建议,坚持深挖犯罪线索和彻查利益链条同步进行,综合运用财产刑量刑建议等手段,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追缴、没收力度,加大对财产刑执行情况的监督,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严格落实检察长、检察长亲自推动“打伞破网”工作机制,确保“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落地见效,扫黑与打伞同步推进。对已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回头看”,进一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和腐败问题持续对黑恶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净化全区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