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国庆佳节将至,大街小巷五星红旗迎风飘扬,处处洋溢着浓厚的爱国氛围。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承载着亿万人民深沉的家国情怀,庄严神圣、不容亵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为国旗的升挂、使用、保管处置划定清晰的法律红线:不得升挂、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倒挂或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不得随意丢弃国旗,破损国旗应按规定处置;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商业广告等各类商业营销活动。
佳节来临,广大群众与商户纷纷悬挂五星红旗,以此抒发爱国情怀,但与此同时,各类不规范使用国旗的现象也随之显现:部分商家悬挂破损、褪色国旗,随意丢弃旧国旗、长期倒挂、斜挂国旗;个别商家还将国旗图案用于商业营销、门店装饰。部分市民随意丢弃手持小国旗,拍摄视频、日常摆拍时拖拽、摆弄国旗;此类行为看似细微,实则有损国旗尊严,触碰法律底线。
维护国旗尊严、守护社会公共利益,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坚持普法先行,源头预防,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尊旗、护旗、爱旗的法治意识。
检察官提示!
1.选购、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完好无损的国旗,规范悬挂,保持平整端正。
2.严禁将国旗及其图案用于商标、商品包装、商业广告、商业营销等。
3.不得随意丢弃国旗。大型群众性活动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应当收回或者妥善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国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