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年来,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最高检、省市院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部署要求,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为枢纽平台,坚持“在监督中协作、在协作中监督”,监督模式从事后纠错向前端引导延伸,持续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助力平安金川、法治金川建设走深走实。
一、建机制、搭平台,筑牢实质运行 “四梁八柱”,破解 “平台空转” 难题
侦协办成立之初,直面以往检警信息壁垒、线索发现滞后、分歧沟通不畅等痛点,坚持制度先行,联合公安机关会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厘清检警职责边界、明确派驻值班、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提前介入、跟踪反馈全流程闭环规则,让协作有章程、监督更有力。
通过实行员额检察官轮值模式,打通检警办案系统数据共享通道,常态化开展执法数据查询、案卷调阅,把监督探头前置到侦查一线,打破 “检察等移送、公安等退查” 的传统办案惯性。五年来,侦协办坚持 “每周有对接、每月有研判、每季有会商”,累计召开检警联席会议46次,开展联合研判会商27次,围绕高发类案研讨交流,统一证据标准、厘清法律适用分歧,让侦协办真正成为检警沟通的稳定枢纽、问题会商的专业平台。
二、抓前端、强引导,做实精准法律监督,守住案件质量第一道关口
侦协办主动转变 “被动审查” 为 “主动引导”,在侦查初期就对取证方向、证据固定、程序规范提出精准意见,从源头上减少证据瑕疵。五年来,侦协办累计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165件,制发引导侦查意见书546份,有效夯实案件侦查取证基础。对涉黑恶、命案、重大侵财等疑难复杂案件,检察官同步介入,紧扣案件提出引导侦查意见,推动侦查取证规范有序。
在监督履职上,坚持刚性监督与理性沟通并重,常态化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紧盯有案不立、久侦不结、以罚代刑、取证违法、强制措施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逐项跟踪督促,做到监督一件、纠正一件、规范一片。五年来,通过精准筛查、动态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监督撤案30件,纠正各类侦查活动违法行为142件,有效规范侦查取证行为。
三、治类案、促治理,延伸办案治理效能,服务辖区社会治理大局
侦协办依托过往办案数据开展类案研判、溯源治理,把个案监督发现的共性问题转化为系统治理举措。针对辖区危险驾驶案件多发特点,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共同研判案发规律,探索醉驾案件多元化处理、公益服务帮教配套机制,做好诉源治理;聚焦电信网络诈骗、帮信犯罪持续高发态势,多次组织专项会商,统一涉案金额认定、主观明知证据审查标准,协同开展反诈宣传、行业风险提示。
在涉企案件办理中,对涉市场主体案件重点核查是否存在不当查封、冻结、趋利性执法等情形,依托侦协办开展涉企案件专项监督,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以检警协同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对轻微刑事案件,积极融入警调对接、检调对接体系,在查清事实、固定证据基础上,依托平台促成当事人和解,推动案结事了人和。
四、同堂学、共精进,统一执法司法尺度,锻造高素质检警办案共同体
理念相通、标准一致,是侦协办长效运行的根基。五年来,累计开展检警同堂培训33场次,覆盖检警办案骨干180余人次。以侦协办为载体,持续健全检警同堂培训、案例共研、难题会商常态化机制,推动检警双方由过去 “各学各的” 转变为 “同堂研学”,聚焦侦查高频违法点、取证薄弱环节、新罪名法律适用、鉴定意见审查、认罪认罚实务难点问题,定期开展同堂学习交流。通过面对面交流碰撞,打通检警在法律理解、证据标准、程序适用上的认知壁垒,统一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案件处理尺度。
回望五年实践,侦协办已经从一块牌子、一间办公室,成长为金川区检警协同履职、高质效办案的坚实阵地,见证了检警双方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生动实践。通过五年深耕细作,检警协作机制更加健全、侦查监督更加精准、执法标准更加统一、源头治理更加有效,有力推动辖区刑事司法质效整体跃升。
新征程上,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耕侦协办实质化建设,坚持监督有力度、协作有温度、治理有深度,持续凝聚检警合力,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以高效的刑事检察履职,为金川区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筑牢坚实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