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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A+B+N”岗位管理新模式锻造案管业务“全面手”——金川区检察院案管部门创新岗位管理助推高质效履职

时间:2026-10-30 09:50: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工作部署,切实发挥案管部门“监督、管理、服务、参谋”核心职能,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立足实际,以“定岗明责、交叉互备、综合赋能”为思路,探索推行“A+B+N”岗位管理模式,对部门人力资源进行系统性优化配置,有效提升了部门整体业务能力和工作运转效能,走出了一条基层案管队伍建设的新路径。

一、明确A岗,夯实核心业务根基。根据部门职能,结合每名干警的专业基础、岗位适应能力和个人特长,设置受理流转、质量评查、检察听证以及数据管理等核心岗位,合理进行分配。每位干警确定一个A岗作为主责岗位,逐岗制定职责清单和工作规范,确保每一项业务都有专人负责、有标准可循,做到“样样工作有人干、人人肩上有担子”。

二、设立B岗,打通业务协作通道。在精通A岗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业务关联度和人员能力互补性,将干警两人一组、互为对方A岗的备用B岗,如数据管理与质量评查岗位互备。通过跟班学习、互带互教等方式系统掌握B岗业务规范,确保B岗人员随时能够拉得出、顶得上,实现工作不断档、标准不降低。B岗设置有效打破了部门内部业务壁垒,为干警拓宽业务视野搭建了平台。

三、配置N岗,激活综合能力储备。在干好主责、掌握互备岗位业务的基础上,推动全员业务互通。每名干警主动向其他岗位拓展延伸,作为N岗了解各岗位的业务内容和工作要领。N岗不固定人员,根据任务需要动态组合,各岗位主责人主动传授本岗位核心业务知识和实操经验。通过主动学与传帮带相结合,使每名工作人员逐步掌握案管全部业务,实现“一人多能、全员互备”。N岗设置既不影响核心业务运转,又为干警搭建了提升综合素质的平台。

四、成效凸显,提升部门协同效能。“A+B+N”岗位管理模式推行以来,各项工作运转更加顺畅高效,干警能力持续提升,监管质效稳步提高,初步实现了从“有人干”到“干得好”、从“单人专”到“多人通”的转变。一是A岗与B岗互备互补,有效保障了部门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正常运转。近年来,面对人员外出培训、岗位调整,案管各项工作均实现无缝衔接,部门整体运转的稳定性明显增强。二是通过主岗深研、辅岗拓展、综合赋能的递进式培养,干警业务视野有效拓宽,综合能力持续提升。目前部门掌握2个以上岗位技能的人员占比超八成,多名青年干警在跨岗位锻炼中迅速成长为熟悉全流程监管的业务骨干,复合型人才梯队初步形成。三是岗位职责的细化规范和动态调整,进一步压实了各环节主体责任。岗位间信息壁垒被打破,部门内部协作配合紧密有序,跨岗位协作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各业务环节衔接顺畅,案管工作运行更加高效高质。

下一步,金川区检察院案管部门将持续深化“A+B+N”岗位管理模式,不断完善优化岗位配置和运行流程,推动队伍业务能力和工作运转效能实现新的提升,以更高水平的案件管理服务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