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做实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的工作要求,切实破解“不刑不罚、罚不当过、衔接不畅”等监管难题,杜绝追责盲区。今年以来,金川区人民检察院立足辖区执法司法工作实际,优化工作举措,探索构建“双告知、一提示、面对面”行刑反向衔接全新工作机制,通过全流程规范、精准化监督、近距离释法,全方位打通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壁垒,实现不起诉案件监督闭环、罚教并举、治源治本,有效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实质化水平。

一、聚焦前置告知,双书同步送达,破除认知误区
针对不起诉案件中当事人普遍存在“不起诉即无处罚、无责任”的错误认知,极易滋生侥幸心理的问题。以一体履职为抓手,创新推行“双书同步送达”前置告知模式,在依法向被不起诉人公开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做好释法说理的同时,同步送达《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审查告知书》。
通过“文书双送、双轨告知”的创新举措,一方面明确告知当事人,刑事不起诉不代表行政责任免除,清晰阐释其违法行为对应的行政违法属性、潜在处罚后果及相关法律依据,彻底破除认知盲区;另一方面以文书形式固化告知流程、规范办案前置程序,既从源头防止当事人因认知偏差产生对抗情绪、对后续行政执法拒不配合,又能同步掌握核查其是否具有既往同类处罚记录,有效避免因信息缺失导致“一事二罚”的执法疏漏,切实筑牢行刑衔接工作第一道防线。
二、聚焦精准监督,专属提示函赋能,规范自由裁量
为有效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同类案件处罚尺度不一、畸轻畸重、“小过重罚”等执法不规范问题,切实平衡严格执法与善意司法的法治温度,创新增设“行政处罚裁量提示函” 专属提示举措。
在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基础上,针对性制发专属提示函一并送达。结合被不起诉人主观过错、行为危害后果、认罪态度等具体案件情节,精准提示行政机关审慎把握执法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杜绝机械执法、过度处罚。既确保违法行为必有追责、维护法律刚性权威,又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善意与法治温度,推动行政执法从“粗放处罚”向“精准适罚”转变。
三、聚焦实质履职,面对面核查释法,做实监督闭环
摒弃以往“书面移送、坐等反馈”的被动办案模式,创新推行“面对面问询核查”做法,推动行刑衔接工作从“纸面衔接”向“实质衔接”跨越。
在办理重点、疑难、典型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办案检察官主动打破“坐堂办案”的惯性,走出案卷,直面被不起诉人,通过面对面询问核实案件细节,查清违法事实、了解被不起诉人实际情况与思想认识,同步开展精准普法、警示教育和政策宣讲。一方面精准固定案件证据、核实违法情节,为精准制发检察意见提供详实依据;另一方面近距离倾听诉求、解答法律疑问,引导被不起诉人认罪悔过、主动配合后续行政处罚,有效化解执法阻力,最大限度从源头降低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风险。与此同时,坚持“办案不结、监督不止”,同步跟进案件后续执法动态,监督行政执法落地见效,确保检察意见按期反馈,全链条打通“移送—执法—整改—反馈”全流程监督闭环,不让衔接空转、不让监督虚化。
下一步,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双告知、一提示、面对面”行刑反向衔接创新机制,不断优化工作流程、细化履职举措。同时,进一步强化府检联动、坚持办案与治理并重,以行政检察之责精准做实、做细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全力维护司法公正、规范行政执法,为辖区法治建设贡献更优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