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前这些糕点、干货都敞着放,总担心不卫生,现在都加上了防尘罩,干净放心多了。”在金川区长泰市场,王阿姨选购散装零食时说。



2026年3月,金川区人民检察院落实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部署,紧扣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大局,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发现部分农贸市场、商超散装食品经营不规范:防尘防蝇等设施缺失,食品长期裸露;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未规范标注,群众选购心里“没底”。
“散装食品是群众日常消费的必需品,安全状况直接关系老百姓身体健康。”办案检察官说。金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后,于4月8日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全面整治散装食品经营乱象。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在整改期限内,累计检查散装食品经营户368户次,立案查处相关违法案件6起,督促配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防护设施,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组织56名农贸市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经营者开展专题培训,压实主体责任;将散装食品检查纳入常态化监管,巩固整改成效。在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协同发力下,辖区散装食品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
整改有没有走过场?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回头看”,逐项核实,确认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散装食品经营行为明显改善。
从“防尘罩”到“标签标识”,改变的不只是细节,更是对每一餐的用心守护。下一步,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以检察履职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