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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家庭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倡议书

时间:2026-06-02 08:39:5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对品格塑造、习惯养成和身心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现就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倡议如下:

 

一、明确家庭教育法定内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通过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的教育活动。

 

二、依法履行监护人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对拒绝或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并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实施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或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机关将依法对监护人予以训诫并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三、构建科学教育体系

家庭教育应当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让我们以法为纲、以爱为底,用科学的教育方式守护孩子前行,让家庭成为孩子最坚实的依靠,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