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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进行时】莫为蝇头小利 沦为电诈帮凶——警惕帮信、掩隐犯罪陷阱

时间:2026-03-19 14:40:4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电信诈骗花样多,不听不信不转账!为提升全民反诈意识和防骗能力,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反诈进行时》正式开栏啦!在这里,我们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真实鲜活的案例,教大家擦亮双眼,远离电诈,守住辛苦赚来的每一分钱。


电信诈骗的黑色链条中,有一类人明知他人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仍因贪图小利,沦为电诈团伙的“帮凶”。

当你将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等提供给电诈分子,帮助转账、取现或协助转移赃款,就是将受害人的血汗钱转移,逃避警方追踪。戴口罩在ATM机取钱或编造理由骗过银行工作人员就没有后顾之忧了?实际上,人脸识别功能和大数据远比你想象的强。只要涉案,银行流水就是铁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转移、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旦定罪,不仅会留下终身案底,还会影响本人及子女,毁掉整个家庭的未来。

一张银行卡、一次转账、一次取现,换来的不是财富,而是法律的严惩。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坚决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账户、不帮助他人转移不明资金,守住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