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晨光洒满大地,当国旗冉冉升起,有一部“根本大法”始终默默守护着群众的生活——它就是宪法。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作为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始终以宪法为遵循,将法治信仰融入履职细节,用“检察蓝”守护宪法赋予的每一项权利。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更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从呱呱坠地时享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到求学路上的受教育权;从职场中的劳动保障,到年老后的社会保障;从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到公共利益得到维护,宪法的守护贯穿人生每一个重要时刻。而检察机关的每一项职能,都深深植根于宪法的授权与使命——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是对宪法“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践行;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担当;提起公益诉讼,是对“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的落实;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司法救助,是对“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诠释。
知宪于心,更要践宪于行。为让宪法精神真正走进千家万户,金川区人民检察院从未停下普法的脚步:在校园里,法治副校长用生动的案例为孩子们播下法治种子,让“宪法是保护我们的阳光”深植童心;在企业中,检察干警深入生产一线和办公场所,围绕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合同规范、劳动者权益保护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讲座,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精准法律支持;在广场上设立法律咨询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让大家明白遇事找法、维权靠法。

从办理每一起案件时的严谨审慎,到开展每一次普法时的耐心细致;从守护生态环境的公益诉讼出击,到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监督亮剑,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担当,让宪法的威严与温度通过一件件检察实事传递到群众心中。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每一次公正司法,都是对宪法精神的最好弘扬;每一次释法说理,都是对法治信仰的坚定守护。
今日之中国,法治已成为鲜明底色;今日之检察,始终与宪法同行。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宪法为指引,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用更有力的监督、更优质的服务、更生动的普法,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金川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