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过评议,我们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就辖区内养老机构在食药监管、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同时也希望相关单位相互协调,共同督促,形成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的合力,努力营造一个健全、专业、安全、和谐的养老环境。”听证员吴有明说。
5月17日,金川区人民检察院为推进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结合“检护民生”专项活动,组织召开了金川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公开听证会,邀请金川区民政局、金川区宁远堡镇人民政府、金川区双湾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及3名听证员、2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贺琴利主持会议。

会议介绍了“十一号检察建议”制发背景、内容和重要意义,并通报了全国范围内的养老机构近年来发生的刑事案件。区检察院案件承办人从案件来源、检察机关调查核实过程、法律适用等方面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与会成员从各自职责出发,针对如何贯彻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提升养老机构安全意识、强化养老机构监管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听证员及人民监督员就案件事实、问题整改等,认真听取了检察机关及行政机关意见,并进行了讨论和评议。最终,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金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就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进行了公开宣告送达,督促责任单位积极履行各自监管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协调推进辖区内养老机构规范经营。
下一步,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养老领域存在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督促做好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同时常态化开展跟进监督及回头看工作,切实保障和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用“检察蓝”守护好“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