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深化检察环节公开听证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升办案质效。11月16日上午,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就薛某某、李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民事公益诉讼案拟作出的审查意见召开公开听证会,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王华天主持会议,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该案是全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案件。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薛某某、李某某购买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事实、调查核实的相关证据向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进行了介绍。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社会公共危害性等问题发表了意见,经评议一致同意本院拟作出的审查意见,两名当事人当场悔罪认罪,表示今后将守法经营、做守法公民。


王华天副检察长对听证会进行总结时强调,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不仅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通过今天召开公开听证会,不仅向公众宣讲本案的办理对警示教育不法商户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积极作用,同时也让公众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了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增强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透明度,推进检务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