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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8-22 10:42:5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2年度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金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和金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金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和金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区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2.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工作。

    3.负责对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4.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5.开展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对同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审判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法律规定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名誉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

    6.负责受理向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承办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7.负责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行政编制42名。2022年末实有人数77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38人,聘用制书记员20,区聘人员及退伍军人17人,公益性岗位及临聘2)。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5个部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我院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我院无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相关数据,故表、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31.9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2.58万元,增长22.3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晋级晋档及住房保障支出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88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1.84万元,75.09%;其他收入468.29万元,24.9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88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3.10万元,68.97%;项目支出586.17万元,31.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58.6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94.08万元,增长15.3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晋级晋档及住房保障支出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9.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11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晋级晋档及住房保障支出调整等。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4.1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晋级晋档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21万元,支出决算为6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结转,全部实现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18万元,支出决算为3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执行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25万元,支出决算为7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执行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4.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78万元,增长13.4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晋级晋档及住房保障支出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29.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4万元,增长9.06%,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从而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4万元,增长9.06%,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从而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无此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9万元,下降82.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培训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8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1.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7.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7.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8,其中,副部()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7.12万元,支出决算为14.6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费较去年有所增加。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我院2021年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执行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我院2021年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执行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12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勤俭节约、安全规范的原则,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执行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198.01%,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费增加。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5,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二级项目0,共涉及资金425.00万元,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两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执行率为100%,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组织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度我院计划评价项目为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涉及金额为30.00万元,实际支出30.00万元,其中当年预算支出30.00万元,执行率为100%,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5.00万元,执行数为39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绩效目标几乎全部执行,合理利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缓解办案办公经费的紧张、装备不足局面,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办案质量完善便民服务。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综合近几年我院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二是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比重比较大。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及时更新和改造相关设备及信息化建设、办公设备相关支出,提高办公效率,保障有效履行检察职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确细化,随着财务工作日益细化,各项资金需要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年初预算细化不够到位,不够具体。目前我院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前瞻性预估;二是缺乏规范合理的绩效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创新绩效管理方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二是规范绩效管理程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创新绩效管理方法,探索建立适合我院的一套绩效管理办法。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执行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绩效目标全部执行,合理利用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缓解办案办公经费的紧张、装备不足局面,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办案质量完善便民服务。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22年度我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二是维护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单位职工食堂、保安服务等有序运行,为职工提供方便舒适工作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接管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工作人员为物业公司自聘人员,管理较分散,达不到所要求的目标计划。下一步改进措施逐步完善对物业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详见附件2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4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

附件2: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

附件3: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4: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